中共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对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7月16日分局党委将巡察情况向交通警察大队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党支部把落实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抓出成效。一是全力推动,“第一效率”落实。成立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贺峰同志担任组长,教导员阳灿辉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中队负责人祝金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起草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负责统计、收集、整理、上报各项数据资料,协调对接巡察具体工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二是狠抓整改,“第一责任”推进。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经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关于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责任清单,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打好补丁,“第一深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除了立行立改,还对每个问题逐个剖析原因,从根本上防止问题的反弹回潮;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努力促使交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支部总书记贺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沟通协调、亲自督查督办。对整改各个环节实行监督,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困难问题,注重整改实效。
截至12月13日,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反馈问题:1、政治学习不严不实:部分干部还是存在“被动学”“片面学”“应付学”的思想,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理论武装不深入,在工作的时候存在“本领恐慌”,心中无策、手中无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是在大队班子会“第一议题”开展学习,组织大队民警在“三会一课”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二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教育”、交警网校等载体开展学习,聚焦交通管理专业知识与实战技能,通过视频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掌握交通指挥技巧、事故处理流程、违法查处等要点,以专业素养和高效行动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时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今年“干部在线教育”所有民警均已完成学习,交警网校开课24期,所有民辅警每月按时按量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
反馈问题:2、干部队伍梯次不合理,年龄结构偏大,缺乏活力。区委区政府和分局党委对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补充调整了部分年轻民警,但是本轮巡察大队民警年龄结构比上一轮巡察时还要偏大,平均年龄达到49.4岁(整改前平均年龄48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分局《关于蒋中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关于民警岗位调整及新警通知》,将分局年轻民警李康东、左强调至交警大队工作,有效激发队伍活力。
反馈问题:3、规范执法和防范风险意识薄弱。岳云路设置了禁停标志,但车辆违停现象严重,交警大队没有严格处罚该路段违停车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日安排警力开展路面巡逻管控,加大对该路段的现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违停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二是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和视频巡察功能,提高违法发现能力,加大辖区违停查处力度。通过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违停现象已改善。
(二)整改后有反弹的问题
反馈问题:4、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目前有部分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次数有所下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队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党风廉政整治,落实各项制度,邀请纪检组长监督指导“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强化重大事项监督;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6月、10月组织开展思想状况“大摸底”活动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所有民辅警家庭情况、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交警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支部书记对每季度谈心谈话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整改期限内完成但未长期坚持的问题
反馈问题:5、看齐意识不强。从事故中队2023年“周勤会”记录来看,廉政教育较少,常态化八小时以外监督内容基本没有,绝大部分内容是讨论案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事故中队加强民辅警队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每月周勤会上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根据《交警大队民辅警8小时外管理工作规定》,建立单位、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关注民辅警“8小时外”生活,严格民辅警“8小时外”管理。各所队通过谈心谈话、走访、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民辅警“8小时外”思想状态、生活状况、家庭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大队民辅警队伍管理。
反馈问题:6、执法办案不严谨。一是执法程序不规范。部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未送给当事人。二是履职能力水平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未送给当事人情况说明:《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为现场开具,当事人现场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签字就代表送达,且简易程序处罚可以在交管12123上缴费处理,部分人员选择不要处罚决定书。二是各办案所队组织办案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办案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三是对交通肇事案中,履职能力水平欠缺的办案人员进行自我检查,并将检讨书在大队内进行了公示;四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制度执行力与日常监管督查工作。
反馈问题:7、“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2023年2月8日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23年12月29日支委会会议、2024年1月25日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没有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6月26日、7月24日、8月19日、9月10日、10月25日大队班子会均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并长期坚持,认真执行;二是扎实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提高政治理念和学习效果。
反馈问题:8、安全意识不强。现场执勤民、辅警安全防护不到位,思想麻痹大意,安全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加强纪律和安全意识教育,纠正工作纪律作风,提高民辅警安全防范意识和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同时及时补充警用装备,更换失效、容量不足催泪瓦斯15个,防割手套10副等,确保执法装备完整。
反馈问题:9、从严治警有差距。队伍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辅警队伍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纪律作风要求,提高辅警队伍综合素质与良好形象;二是开展辅警队伍纪律整顿,全面提升辅警队伍整体素质。
反馈问题:10、社会治理能力有所欠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盔一戴”专项治理有薄弱环节。通过现场走访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查看2024年3月20日16:30—17:30金月路口、牌楼路口监控视频发现,城区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的现象较为突出,占比约20%,“一盔一戴”专项治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加大力度落实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和路面执勤执法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三是充分发挥“全警管交通”优势,严厉打击城区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反馈问题:11、工作作风不实,担当不足。(1)刑事案件未移送起诉。2023年城区中队刑事案件整理台账记录12件醉驾刑事案件未移送起诉。(2)饮酒驾驶机动车未进行处理。2022年5人,2023年12人,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大队查获,至今未进行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增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养,强化案件办理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二是开展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对2023年度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共13起进行清理,根据《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13起案件均已撤案;三是建立案件办理监督问责机制,形成案件闭环管理;四是交警大队牵头分局工作专班,2022年5人,2023年12人饮酒驾驶未裁决案均已裁决到位。
反馈问题:12、涉案财物保管有漏洞。2021年-2024年3月部分违章扣押车辆移交手续不齐,去向不明。如:2021年6月17日涉案车辆扣押台账上登记的扣押车辆,只有两台标注“已放”但未标明提车人、交接人等详细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管理人员思想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形态;二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并对涉案车辆入库出库情况进行清理,规范移交手续和工作台账。
反馈问题:13、内控制度执行有偏差。(1)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2023年3月31日接待市支队督查无接待函。(2)报销把关不严格。2023年3月15日,4月21日民辅警去市里开会,均无会议通知。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民辅警多起填写差旅费事由时,未写明具体事项。(3)采购手续不规范。2023年7月24日19号凭证、28号凭证显示:2023年7月4日支付办公用茶、7月19日支付办公用品,均未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4)食堂支出不规范。2023年4月17日支付了食堂费用,未提供职工用餐签名或打卡。(5)存在廉政风险。办公用茶价格偏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人员思想教育和财务制度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形态;二是根据《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务接待规定》明确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手续,严格凭派出单位公函安排接待。提供2023年3月31日接待市支队督查情况说明、发票用餐审批单。三是落实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差旅费需提供相关附件做为报销依据,否则不予报销;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加强监督和日常经费报销手续审核,切实履行审批责任。四是2023年7月24日19号凭证、28号凭证显示:2023年7月4日支付办公用茶、7月19日支付办公用品,均已完成支付程序,后期所有采购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履行采购手续。五是规范大队食堂就餐管理工作。2023年4月17日支付了食堂费用,提供职工用餐签名或打卡。同时要求全体民辅警严格落实用餐刷卡制,不刷卡不能就餐;六是根据《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廉政风险排查与防范化解工作要求,按标准采购办公用茶,2024年办公用茶单价不高于300元;督促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准确掌握采购标准和财务制度,履行好采购手续。
三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三)推进巡察成果转化延伸。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分局的决策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队伍教育管理和公安交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668098; 邮政信箱: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衡山路13号;电子邮箱:3100341650@qq.com。
中共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支部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