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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衡岳)文综罚字〔2026〕F-000001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8 17:36:44 作者: 来源: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单位

(湘衡)文综罚字〔2026〕F-000001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衡阳市南岳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430412707282443C

经营者

刘恒建

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衡岳)文综罚字〔2026〕F-000001号

处罚种类

罚款、停业整顿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处罚事由

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一项),符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的所列裁量阶次从轻处罚适用情形。

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并责令限期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责任人刘恒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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