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衡岳)文综罚字〔2026〕F-000001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衡阳市南岳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430412707282443C |
经营者 | 刘恒建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衡岳)文综罚字〔2026〕F-000001号 |
处罚种类 | 罚款、停业整顿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
处罚事由 | 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一项),符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的所列裁量阶次从轻处罚适用情形。 |
处罚内容 | 给予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并责令限期停业整顿15天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责任人刘恒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