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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衡岳)文综罚字〔2026〕F-000002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8 17:39:31 作者: 来源: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湘衡)文综罚字〔2026〕F-000002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符柯慧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经营者

符柯慧

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衡岳)文综罚字〔2026〕F-000002号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处罚事由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队活动

处罚依据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符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所列裁量阶次从轻处罚适用情形。

处罚内容

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伍拾元(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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