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文物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统筹规划、指导协调、依法管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2.研究拟订、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文物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上述工作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意见。
3.统筹规划和促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商贸服务产业发展,促进经营主体、经营模式多样化和投资渠道多元化,壮大传统产业,培育孵化新型业态。
4.管理和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5.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6.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区商贸经济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的监督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8.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组织参与政府部门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南岳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9.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区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审核工作。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等。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10.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负责场馆等基础设施、组织网络、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振兴。
12.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恢复、新建、维修、扩建和其它文物事务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统计工作。
13.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重建、迁移、拆除、利用及改变用途等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工程的设计、论证、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研究提出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周围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审核、审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14.负责管理辖区内城乡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
15.负责全区博物馆建设的审核、审批,指导、监管全区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统筹文物、博物馆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博物馆的科学研究和科技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物鉴定、认定。组织开展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国有馆藏文物的征集、登编、建档、保管、修复工作。负责馆藏文物鉴定、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的行政管理和流散文物的监管。
16.负责审核、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协助历史文化村镇、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
17.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导向性、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18.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群众体育机构、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9.组织管理全区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负责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运动员社会保障。
20.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机构播出的节目内容、质量及传输、监测、覆盖的监管。指导、协调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乡镇(街道)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
21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商务、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22.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商务市场发展,对相关市场经营行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行为。
23.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商务、文物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24.负责旅游综治工作。负责指导、拟定旅游综治考核方案。
25.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岳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13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劳资股、行业统计股、文化文艺股、文物保护股(行政审批股)、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股、投资管理股、质量监督股(执法监督股)、市场管理股、推广交流股、广电管理股(电子科技股)、群众体育股(竞赛训练股),核定编制人数8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全额事业编制82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2024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数74人,退休人员54人,临聘人员24人,现有公务用车0台,其中定向保障车辆0台,接待调研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0台,其他公务用车0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5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5.0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区文旅广体局、区商务局、区文物局合并,相关职能划转人员合并;局下属二级机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区图书馆、区文化艺术馆)取消独立核算,由主管局统一核算,车补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55.0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区文旅广体局、区商务局、区文物局合并,相关职能划转人员合并;局下属二级机构(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区图书馆、区文化艺术馆)取消独立核算,由主管局统一核算,车补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55.0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1.88万元,占7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万元,占17.66%;卫生健康支出50.8万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78.37万元,占6.7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27.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万元,主要是部门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督管、全民健身中心、业余体校和举重基地运行、图书馆、艺术馆、文化执法大队等方面;非遗清理工作及传承人保护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非遗清理工作及传承人保护工作方面;剪纸基地工作经费美术馆运转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剪纸基地及美术馆运转等日常工作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金额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79.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52万元,增长33.89%,主要原因本是年度车补纳入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4.1万元,降低12.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非必要开支,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3.46万元,拟开展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等培训,人数为400人左右,内容为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香期客栈安全生产经营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8.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96.8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9.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21.4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5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05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