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儿童健康体检的
通 知
全区各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全面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保我区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细则》规定,经两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儿童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全区7岁以下儿童。
二、体检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30日止(各幼儿园具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地点:各幼儿园。
四、体检内容:1、一般体格检查(身高、体重测量、内、外、五官科检查);2、儿童龋齿预防保健;3、健康档案;4、血常规;5、视力筛查;6、肝功能(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7、计算机图文报告;8、骨密度检测; 9、乙肝二对半检测;10、微量元素检测。
五、收费标准:1—6项为必做项目,60元/人(按收费标准94元优惠),8—10项为自愿选做项目,详见收费表。体检费由幼儿园及学前班老师负责收缴。
六、体检单位:
1、城区幼儿园儿童由南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体检。
2、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乡镇幼儿园学龄前儿童体检。
3、散居儿童可以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
七、其他事项
1、各幼儿园务必高度重视儿童健康体检工作,督促家长仔细填写好基本信息(儿童姓名及出生日期、父母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按照体检时间安排表组织好幼儿进行健康体检。
2、各乡镇幼儿园儿童体检时间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
3、幼儿园体检结果在检查结束一周后统一反馈到幼儿园。
附件:1、收费标准表
2、告家长一封信
南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岳区教育局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