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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18:36:00 作者: 来源:区食安办

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     

 

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南岳分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南岳区教育局               南岳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9日

 

 


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

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衡市监〔201911)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衡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引领“民声面对面、纪委在行动”为抓手,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督导检查、总结评估四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好问题梳理、案件查办、督查督办、宣传引导、信息报送等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消除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更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实实在在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南岳分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

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南岳分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三)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

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分工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四)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19年10月中旬前)。要紧紧围绕四项整治内容开展排查,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聚焦4项重点任务,深挖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对食品生产经营所有业态进行主体资格、生产经营资质排查,发现掌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摸清“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组织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围绕保健食品功能、非法添加、虚假广告、违规直销、非法会议营销、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巡查,摸清保健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组织学校(幼儿园)围绕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明厨亮灶、校(园)长及家长陪餐制、食材采购特别是米粉、豆制品、猪肉采购留存生产及检疫资质等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学校及幼儿园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幼儿园)食品生产加工条件,摸清校(园)内小副食店底数。四是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非法投入、禁限用农药使用、生猪私屠滥宰、产地证明等情况,加强源头防控力度。

(二)集中整治2019年11中旬前要紧紧围绕四项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治理,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决查办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由市场部门牵头,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对退、转营、联强靠大一批长期卫生条件差、生产经营不规范、食品安全隐患多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企业;查办一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案件,必要时处罚到人。二是由公安部门牵头,侦办一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重点是查办有毒有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案件。三是要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销售欺骗中老年的违法行为,重点是带有传销性质的直销,欺骗中老年人的非法会议营销,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主治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由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牵头,全面建立校长(园长)负责制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年度内,城区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要达到80%以上。学校(幼儿园)校(园)、家长陪餐制要达100%。要全面建立食材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城区内学校(幼儿园)采购米粉、豆制品要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采购猪肉要索取带有非洲猪瘟检验合格字样的检疫证。五是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重点整治查处一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非法添加、非法投入、使用禁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集中发布一批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农产品及食品安全案件,营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零容忍”社会氛围。七是完善一批制度机制,针对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硬骨头”,完善企业自我承诺、自我声明、自查报告等履行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推进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和制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例建立基于流程导向的科学监管体系,固化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督导检查(2019年11月中旬前)强化责任落实,将督导检查贯穿始终。重点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加大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集中宣传报道一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总结评估(2019年11月底前)。1031日前,各有关部门总结评估本部门工作,梳理专项整治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制度机制,取得的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并将有关情况报区联合行动工作组。11月5日前,区联合行动工作组梳理汇总情况上报市联合行动工作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本通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力量,周密部署安排,建立联合行动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措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量化指标,及时督导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负责,城管执法、商务、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发改、宣传等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坚持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衡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结合“雷霆”、“昆仑”等专项行动,深入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民声面对面,纪委在行动”监督执纪作用,敢于自我加压,敢于亮剑执法,要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总结,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避免雨过地皮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区联合行动工作组每月10日25联合行动工作组报送工作进展10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11月8日前报送总结报告。有关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请于2019年101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联合行动工作组综合协调组。

联系人:刘慧,电话和传真0734-5676298邮箱:53846850@qq.com

附件:1.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组织协调机制

2.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3.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督导检查方案

4.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5.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统计报表


附件1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组织协调机制

 

一、南岳区联合行动工作组

  长:王建林  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何铁尧  衡阳市公局南岳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    教育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旷湘平  农业农村总农艺师

邓湘超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安办副主任

    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网信办主任

王亚杰  教育工作人员

贺显主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刘伏生  城管执法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梁玲玲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李灵芝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质监所所长

刘爱喜  卫健局综合监督股股长

陈建光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

汪兴国  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旷艳辉  市场监管局药械保化股股长

    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大队长

朱送培  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区食安办专干

二、工作组下设项目

联合行动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案件查办组、保健食品整治组、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

(一)综合协调组

主要任务:负责项目组工作协调、会议组织筹备、汇总信息、上报工作进展等工作。

 长:邓湘超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安办副主任

贺显主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员:向贤清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电话:18173432199)

王亚杰  教育工作人员

(电话:18073428739)

梁玲玲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区农业农村局联络员,电话:18975439085)

朱送培  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新闻宣传组联络员,电话:18397799933)

    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大队大队长

案件查办组联络员,电话:18932108599)

旷艳辉  市场监管局药械保化股股长

(保健食品整治组联络员,电话:15873495866)

汪兴国  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联络员,电话:13975466882)

   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联络员,电话:13807479870

   区食安办

(综合协调组联络员,电话:13974712813)

(二)新闻宣传组

主要任务:组织宣传报道工作,维护网站专栏,负责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长:    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贺显主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网信办主任

王亚杰  教育工作人员

崔小梅  区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质监所所长

朱送培  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三)案件查办组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长:    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大队大队长

贺显主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员:彭方宇  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向贤清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周玉兰 区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

陈建光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

汪兴国  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旷艳辉  市场监管局药械保化股股长

(四)保健食品整治组

主要任务: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

 长: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贺显主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李灵芝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质监所所长

彭方宇  市场监管局食药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廖水球  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股股长

旷艳辉  市场监管局药械保化股股长

(五)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

主要任务:督促学校及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长: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教育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员:王亚杰  教育工作人员

向贤清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刘爱喜  卫健局综合监督股股长

陈建光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

汪兴国  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问题。

 长:旷湘平  农业农村局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显主  衡阳公安局南岳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副组长:彭慧星  区农业农村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梁玲玲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员:杨    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汪兴国  市场监管局餐饮股股长

宾春桃  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人

 


附件2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一、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方面

(一)重点问题。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未按地方法规要求取得登记备案,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重点关注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功能的食品。

3.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4.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

5.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标注虚假信息。

6.“无证”的米粉、豆制品、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线索。一是突出重点地区,全面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站区,对上述地区的出租房屋、商业聚集区进行房屋用途排查,准确掌握一批案件线索,集中交办、限期调查,强化源头综合整治。二是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环节,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抓住重点时段、薄弱环节开展检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及重点企业,紧盯生产经营肉类、冻品、农产品等大型专业市场,保健食品生产加工和可能用于非法添加的生物制品企业等食品安全高危场所、企业等。四是全面排查米粉、豆制品、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及经营单位,坚决取缔无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持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制度不落实,环境卫生不达标,生产设施不完善的要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经营“三无”食品的单位。五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掌握深层次、高质量的案件线索,及早进行案件查办。

2.精准重点打击。对掌握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坚持“查源头、破网络、擒主犯”的办案要求,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集中精力、集中警力,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不放过违法犯罪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和任何一名责任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打击。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落实“四个最严”。

3.加强案件指导。建立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对案件查办工作加强案源统计报送;突出“打大、攻坚、惩恶”,组织对在侦案件进行细致梳理,集中优势兵力警力,全面开展深挖扩线工作,通过侦破一批典型性、规模性的大要案件,带动整个面上打击工作深入开展,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执法办案中的难题;加强对办结案件的抽查等监督工作力度,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大要案件、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大要案件的查办实施督查督办。

4.加大曝光力度。加大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和黑名单制度执行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违法案件处罚结果,对应当列入“黑名单”的违法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布相关信息,积极发挥“黑名单”制度惩戒震慑作用。

5.加强联合打击。加强“行刑衔接”,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摸排、案件移送、情况通报、联动执法、联合督查督办、检验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食品生产经营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行政处理,依法可以行政拘留的,要坚决予以行政拘留,确保“处罚到人、处罚到位”。

6.开展专项督导。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南岳分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查办“行刑衔接”专项督导行动,推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7.积极扩大影响。根据案件查办实际进度情况,适时邀请媒体参与召开问题食品公开销毁现场会,打出声势,形成震慑。

(三)实施步骤。

1.案件查办(11月4日前)。建立案件查办工作台账,统计相关案源与各部门案件查办工作安排,初步划分案件性质、严重程度、类别级别,分门别类进行督查督办。实行案件查办月报制度,各相关部门每月汇总上报总体案件查办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对重大、典型案件实施督查督办,对特别重大的案件实施挂牌督办。视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召开销毁现场会。启动“行刑衔接”专项督导行动

2.检查总结(11月13日前)。对各相关部门案件查办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纠正案件查办工作中的问题,统计汇总全部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分析报告,上报区联合行动工作组。

二、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方面

(一)重点问题。

1.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不一致。

2.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3.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

4.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

5.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二)工作措施

1.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监管。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二是抓好《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宣贯,指导企业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警示用语区,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三是结合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识骗、防骗能力。四是开展进口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联网核查。

2.整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二是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及时派发属地调查处理。三是严厉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广告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未经审查或篡改保健食品审查批准文件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健康养生类节目栏目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广电部门负责:在全区广播电视工作例会中部署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相关工作。

3.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对“保健”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检视“百日行动”中的立案结案率,投诉举报处理情况,以及各地“保健”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情况。二是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摸排,重点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证据确凿的从严从快处理。三是建立“保健”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保健”市场监管作为重要议事事项纳入其中。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作为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持续对重点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案件查办,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跨区域重大案件的联合查办。

4.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商务部门负责:一是按照商务部的部署安排,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受理直销许可申请,暂停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事项。二是加大违规直销打击力度,要加快对已立案重大违法直销企业的查处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依据有效证据提请吊销违法企业相关证照。三是跟进开展保健类直销备案产品评估和调整,确保符合相关新出台法规政策要求。四是加强行业信用建设,与其他行业监管部门联合建立直销企业信用档案,探索开展直销信用监管。五是加快直销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一是强化执法办案,严厉查处一批涉及保健食品的违规直销和传销违法案件。二是加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压实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直销企业主体责任。三是扩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力度和范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一是紧盯功能声称。加大对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食品的抽检力度,重点检验与所宣称功能相关、可能非法添加的药物和其他非食用物质。二是及时核查处置。对前阶段专项整治和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地区要开展跟踪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三是强化案件查办。要注重打团伙、摧网络,重点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

(三)实施步骤。

1.集中整治(10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本辖区内各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视情况分别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召回相关产品等措施,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流入市场、继续销售。要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监管,对存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重大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2.督导检查(11月10日前)。重点检查此次保健食品清理整治行动中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案件的追根溯源及查处情况等,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基层。区联合行动工作组视情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督导检查,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三、推动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方面

(一)重点问题。

1.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落实不到位。

2.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处置不当。

3.校园周边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

4.供餐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二是督促学校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三是建立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四是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五是严格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招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优质承包单位。六是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严肃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行为。二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行为。三是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隐匿、伪造、毁灭、转移有关证据的行为。四是研究规范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严格调味面制品监管。配合做好调味面制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研究的有关工作。五是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的行为。规范学校周边用房的使用管理。六是严厉打击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大力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提高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督。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实施步骤。

1.学校自查整改(10月5日前)。一是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二是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对现有的食品原料供货商进行现场检查,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区教育部门。三是学校要对供餐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重点调查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分装和配送等,发现供餐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更换,并将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教育、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

2.案件查处办理(11月10日前)。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建立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对整治期间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查明存在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惩重处,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给予相应处分。

3.推进“明厨亮灶”(11月10日前)。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要超过80%。

4.检查落实与总结(11月10日前)。报送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查处的案例、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填报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

四、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方面

(一)重点问题。

1.豇豆、韭菜、芹菜、菠菜、叶用莴苣、菜心、山药、黄瓜、西红柿等蔬菜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造成上市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在农药中违法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

2.在兽药中违法添加组方外其他隐性成分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禽蛋。

3.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功能为预防、治疗水生动物疾病或有目的调节水生动物生理机能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假兽药,以及“渔用非药品”添加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问题。

4.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及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销售病死猪肉、注水肉以及无检疫证章、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的猪肉。

5.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不稳、能力薄弱、监管手段缺失;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难,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不畅等问题;对农产品药残问题不敢执法、执法不严、行刑衔接不畅等问题。

(二)工作措施。

1.实施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督抽查。重点抽查豇豆、韭菜、芹菜等高风险农产品中的禁限用农药残留问题,抽查对象主要为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市等。查封扣押不合格蔬菜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依法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和责任人。二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农药中违法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及包装、标签管理,不得将不同农药产品混合或联体包装销售误导农民用药。三是加强农药使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农药使用的监督检查,严禁剧毒高毒农药、禁用农药、限用农药用于蔬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农药行为。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服务组织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四是加强用药培训指导。优化施药方式方法,提高施药效率和农药利用率。积极推进“百万农民科学用药培训行动”,加强对小农户的教育,引导农民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上市农产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结合“统防统治百县”和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五是开展经营者教育。进货时严格索证索票,确保采购的蔬菜符合质量安全规定。规范经营者“三剂”使用。

2.实施禽蛋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蛋禽用兽药质量监管。加强对蛋禽用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加大投诉举报信息核查力度,对违法生产假劣兽药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开展蛋禽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筛查兽药非法添加成分,查封扣押不合格禽蛋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企业和假劣兽药。二是加强安全用药培训指导。开展用药技术培训,提高养殖场(户)质量安全主体意识,督促落实蛋禽用药要求和休药期制度,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做好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的宣传和指导。三是开展经营者教育。进货时严格进货查验,确保采购的禽蛋符合质量安全规定。

3.实施水产品兽药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养殖规范用药培训。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教育引导养殖渔民严格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杜绝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让养殖户树立出塘装车前不使用禁用药品的意识。二是开展经营者教育。严禁违法添加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进货时严格进货查验,确保采购的水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规定。

4.实施生猪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对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重点时间、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出重拳、用重典,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是强化肉品质量安全培训。向群众宣传购买猪肉产品需查看“两章两证”及相关注意事项,培养安全消费意识。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市场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5.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一是强化区乡监管队伍建设。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稳定和加强基层监管队伍。二是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形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行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和“身份证”管理,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四是提升绿色食品认证影响力。稳定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工作队伍,规范绿色食品认证检测机构管理,强化行风政风建设。

(三)实施步骤。

1.集中整治(9月中旬至11月中旬)。

9月30日前,开展生产经营销售环节集中排查,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销售主体进行清理检查和暗查暗访。

10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农产品生产、市场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区农业农村局要安排不少于20个蔬菜、禽蛋、水产品样品监督抽查任务和不少于2个农药、兽药样品监督抽查任务。承担抽检任务的检测单位和执法单位要联合开展工作,落实随机抽样要求。向市工作组和区工作组报送集中排查和监督抽查具体情况,特别是问题线索和跟进查处情况。

1115日前,完成第二批农产品生产、市场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区农业农村局要安排不少于30个蔬菜、禽蛋、水产品样品监督抽查任务和不少于2个农药、兽药样品监督抽查任务。承担抽检任务的检测单位和执法单位要联合开展工作,落实随机抽样要求。向市工作组和区工作组报送集中排查和监督抽查具体情况,特别是问题线索和跟进查处情况。推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刑衔接、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等机制和制度。

2.督导检查(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组织对相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内容包括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案件的追根溯源及查处情况,抽查生产者用药以及执法监管等情况,并做好迎接省工作组督导准备工作

3.总结评估阶段(11月中下旬)。各相关单位公布监督抽查结果,销毁一批不合格农产品,查办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及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违法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

(四)部门分工

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专项整治,以及农药、兽药的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抽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抽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受理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违法使用农药、兽药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活动。

上述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联合开展相关专项行动。

 


附件3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督导检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对照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重点任务,对标对表专项整治方案中的工作措施、实施步骤,推动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形成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10月13日前)。严格按照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有关要求,对本地区相关工作的启动部署情况、问题排查情况,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自查,并于10月9日前,向区联合行动工作组报送阶段性报告,10月12日前,区联合行动工作组向市联合行动工作组报告阶段性工作。

(二)督导检查(10月下旬至11月)。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区联合行动工作组组织对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案件查办情况、新闻宣传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等,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推动我区有序推进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人员组成。由区联合行动工作组副组长分别带队,督查组成员由各项目组成员、相关部门熟悉情况的同志组成。

(二)督查范围。随机抽查2个乡镇(街道)开展实地检查。

(三)结果运用。对工作进展缓慢、走过场,整治成效不明显,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是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督查工作贯穿于启动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等各个环节,精心筹备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自查、督查重在把脉问诊,发现问题,推动改进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认真排查,解剖麻雀,切实找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痛点热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三)严守各项纪律。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为迎接检查搞突击整改、做表面文章,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4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踊跃参与,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向全区彰显监管部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在全区形成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浓厚氛围,特制定以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大力宣传联合行动工作成效,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和社会反响,努力为联合行动深入开展营造氛围、引导舆论,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1.宣传区级部署和部门行动。宣传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重大意义;做好重要会议、文件、方案的宣传报道,充分反映区委区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宣传各部门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2.宣传整治项目和工作安排。宣传联合行动的总体目标及4项整治项目;宣传联合行动的重要安排,各项目组的重点工作,及督导组对相关部门开展督促指导情况。

3.宣传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报道各部门健全组织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任务落实情况;宣传各部门开展问题排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督查指导、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及时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对联合行动的积极评价。

4.宣传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宣传各部门的积极探索和创新经验;大力宣传秉持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

三、具体安排

1.加大报道力度。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央决策部署,宣传各部门采取的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等。

2.做好正面引导。协调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主动设置议题,通过开设互动窗口、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与公众互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评价与反响。协调媒体刊播言论评论,通过话题讨论、网上评论等形式释疑解惑、回应关切、积极引导。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分众化、精准化传播,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

3.组织社会宣传。要在社区、乡村、学校等基层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固定宣传标牌、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联合行动的社会宣传,让联合行动做到家喻户晓。各有关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立足自身实际,制作微电影、短视频,编排创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增加宣传的可看性和实用性。

四、组织方式

联合行动宣传工作由联合行动工作组统一协调。联合行动工作组新闻宣传组主要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新闻宣传组要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报道线索,汇总上报宣传报道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联合行动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精心策划选题,支持媒体做好重点报道,为联合行动开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2.把握正确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报道基调,准确体现中央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行动主题,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关切,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避免以偏概全、渲染炒作。

3.坚持改进创新。切实改进文风,不断提高联合行动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亲和力、感染力。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传播特点,创新渠道、载体、形式,打造推出鲜活生动的融媒体产品,努力实现传播效应最大化。

4.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信息、错误言论,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南岳区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南岳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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