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南岳公安分局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62261
邮政编码:421900
联系地址:衡阳市南岳区禹王路198号
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岳公安分局半山亭派出所和半山亭交警中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景区半山亭附近,位于038县道旁 |
建设单位 |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用地面747.25m2,建筑用地占地面积为614.25m2,项目拆除原有四层结构(建筑高度16.7m,建筑面积2457.00m2)建筑,新建1栋4层办公业务用房(二类公安派出所功能用房,建筑高度16.0m),建筑面积1950.00m2。其中2-3层为半山亭派出所用房,建筑面积1130.00平方米,4层为半山亭交警中队建用房,建筑面积为820.00m2,道路面积133.00m2,停车位5个,室外水电工程一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设备尾气、装修废气。本项目在采取道路硬化管理,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和物料覆盖、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等有效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后,施工期场地内扬尘产生量较少。施工机械废气和大型运输车辆尾气中含有(CO、NOx、SO2)等污染物,此部分废气放量不大,间歇排放,且场地扩散条件较好,影响范围有限,其环境影响较小。在选择装修材料和涂料的时候选用对环境污染小、有益于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产品;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环保型装修材料,并加强室内通风,可有效防止装修材料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导致室内空气污染,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设有食堂,在运营过程中主要为食堂废气。食堂油烟经安装高效油烟净化机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经处理后废气排放速率和浓度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限值,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用水产生废水量较少,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机械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禁止乱排、漫流,收集排入修建的临时卫生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用吸粪车运输至南岳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泥浆废水设隔油沉淀池收集后部分回用。少量泼洒场地,对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近期由吸粪车运输至南岳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待管网接通过由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主要集中在白天,施工产噪机械并非全部同时运行,噪声经采取封闭围挡等措施处理后,可做到场界达标,对周围声环境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人员活动噪声及水泵、空调等机械设备的产生的机械噪声,制定办公制度要求员工尽量减少喧闹。做好室内绿化,选用低噪设备,其次是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设置隔音屏障,且项目四周均为山体,噪声值通过房间、山体阻隔衰减后,本项目营运期对影响区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必须回收,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分类堆放,优先用于场地平整、地基等,多余部分,运送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土场,做到工完场清,严禁随意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营地应安置在工程区附近的居民村,生活垃圾可通过当地的垃圾处理系统处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建筑物旁边设置垃圾站,生活垃圾均实行分类袋装,由清洁管理人员统一收集,运送到生活垃圾中转站,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用专用车辆运输到垃圾处理站填埋。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集中填埋后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