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2024-22234886 | 文号 | 衡政办发〔2024〕20号 | 信息有效性 |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进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若干举措》的通知
衡政办发〔2024〕20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推进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推进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若干举措》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衡阳市推进营商环境创优提质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4〕7号)文件精神,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以企业获得感为第一标尺,以"五个一"工作举措为切入点,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出实招、用真情。现结合衡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夯实一个基础
进一步降低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物流及融资等要素成本。
1.降低用地成本。对产业园区进驻项目全面推行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四即"改革(牵头单位: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依据职能职责及实施条件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重复)。充分利用"土地超市"平台优势,盘活园区闲置低效用地,实现"地等项目"。建立适应民营中小微企业工业用地需求的土地供应机制,支持推行"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的土地供应方式(牵头单位:市资规局)。
2.强化先进制造业工业用房保障,为企业提供更多集中高效、配套完善、低价租赁和出售的政策性标准厂房(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支持工业项目中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等配套用房,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降低用水用电用气成本。严格落实用户用地红线外用水用气用电接入工程"零投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市水务投、市天然气公司、各园区管委会)。为重点用水企业提供上门服务,为企业制定工业用水、办公用水、生活用水等分类用水方案,按照企业实际用水性质,分别装表计费(牵头单位:市水务投)。指导企业科学用电、错峰用电,进一步强化电力调度保障能力建设,鼓励企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新能源储电,做好迎峰电力安全保供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网衡阳供电公司)。进一步明确中小微工商企业的燃气管道收费界定范围,推行中小微工商企业项目清单式报价"一口价",鼓励燃气公司与用气大户洽谈协商合同用气价格(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天然气公司)。
4.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出台衡阳市支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大力加强物流数字化、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支持、鼓励发展多式联运,加大"公铁水空"运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5.降低融资成本。用好用足用够惠企金融政策,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切实运用内部转移定价确定存贷款利率,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引导银行高效利用再贷款再贴现低成本融资(牵头单位:市政府办、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
二、集成一批政策
持续做好惠企政策集成、免申即享、奖贷联动等领域工作,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
6.全面推进惠企政策集成。推动各部门将"免申即享"相关政策统一录入"免申即享"系统平台,发布惠企政策申请兑现实施清单,及时归集、定向精准推送惠企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数据局)。
7.加快推进"免申即享"智慧奖补,将"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的被动工作模式转变为"智能推送、企业确认"的主动服务模式,提高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覆盖率(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财政局)。
8.加快推进"奖贷联动"运行机制,撬动银行信贷资源和社会资本力量,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数据局、市财政局)。
9.大力引进市场化产业基金,引导培育本土化产业基金,建立健全引导基金架构,形成主题基金、功能基金等产业基金群。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推进核心产业技术攻关和成果就地产业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人民银行衡阳市分行、衡阳金融监管分局)。
10.开展"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招商政策,开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构建一个体系
从人才荣誉、子女就学、父母就医、专项奖励、联企服务等方面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营造优良的企业家成长生态,让企业家在衡阳感受到温暖。
11.从在衡阳市注册落户、上年度在衡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优秀企业家为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颁发"衡优享"服务卡,凭卡享受本文件规定的相关服务内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
12.为服务对象所在企业提供学位,保障好企业员工子女就学需求。对市城区招生范围内所属服务对象的企业法人子女及孙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的,可根据意向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就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3.在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开辟关心关爱企业家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对象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凭"衡优享"服务卡可享受就诊陪诊和优惠体检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14.每年向服务对象免费发放1张旅游年卡,适时邀请部分服务对象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代表参加本市范围内政府部门举办的体育、文娱和重大节庆活动,帮助企业家更好融入衡阳(牵头单位:市文旅广体局)。
15.积极推进遗留问题处理,专项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统筹制定化解计划,扎实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6.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设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支持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和融资额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衡阳金融监管分局)。
17.强化联企服务,开展常态化调研走访交流,深入了解企业所需、所想、所急、所盼,"面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倾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四、紧盯一个目标
18.严格考核奖惩。围绕"全省引领、全国一流"的目标,全力做好国省评工作。强化国、省评体系评价结果反馈运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全省排名优秀等次的市级单位及县市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对全省排名落后(良好等次)的市级单位及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重大工作失误严重影响评价,由相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五、延续一批品牌
持续推进企业赋"码"保护机制等特色品牌,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
19.深入推进企业赋"码"保护机制,打造赋"码"保护升级版(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各园区管委会)。
20.全面贯彻衡阳市"十四五"人才雁阵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万雁入衡"引才行动,持续开展市校企合作"博士行动",围绕产业链建强人才链,帮助企业引才、育才、留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人才集团)。
21.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九严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市场主体中"小鬼难缠"、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查处,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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