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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救助管理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6-07-12 00:00:00 作者: 来源: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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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衡阳市南岳区救助管理站

 

定代表

彭艳红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衡阳市南岳区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精神病人收养与康复治疗。

   

南岳区禹王路108

法定代表人

彭艳红

开办资金

24(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衡阳市南岳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2

24.4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均按规定执行

2015年,本站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第24号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拓创新救助工作新模式,紧紧围绕“旅游环境”这个工作重点,加强对敏感区域,重要城景点,交通站点,繁华地段,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特别是农历赶八月期间等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场所的巡查次数,做到尽早发现,耐心劝导。及时开展“寒冬送暖”“夏送清凉”等活动,多举措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遇困游客、香客提供衣、食、住、行、医等服务,维护了他们的基本尊严,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合法权益。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对于公安、城管部门解救、护送来站的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基本杜绝了流浪未成年人长期滞留现象。着力完善救助硬件水平,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救助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常抓不懈,从规范制度着眼,从细微处入手,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全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较圆满的完成了各级赋予的工作任务,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确保了我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旷渝峻  联系电话:13973408258  报送日期: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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