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412675576526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 单 位 名 称 |
衡阳市南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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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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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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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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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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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旨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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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开展服务质量督查、调查处理;按照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管理和使用基金;审核并补偿参加农合的农民医疗费用;建立农合档案资料,定期公示,宣传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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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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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云峰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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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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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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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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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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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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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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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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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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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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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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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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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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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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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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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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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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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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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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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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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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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农合运行情况 2015年全区共有35244人参合,参合率达99.93%,高于全省平均参合率,本年度应筹集新农合基金1656.47万元,实际筹集资金1662.79万元。截止至12月底,全区共补偿结算11535人次,支付补偿款1615.71万元,基金使用率达97.54%,受益面32.73%,统筹区域内住院受益度78.09%,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受益度达79.96%。其中:住院5006人次,住院总费用2030.89万元,住院补偿1075.55万元(省结算平台兑付238.75万元);特殊门诊、外伤、狂犬疫苗、定额住院分娩等补偿5758人次,补偿532.15万元;普通门诊补偿771人次,补偿8.01万元。农村重大疾病补助108人次,补助金额98.71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助98.37万元,民政医疗救助0.34万元。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宣传到位,提高参合覆盖率。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共有35244人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93%,比去年提高0.01个百分点,高于省覆盖率的平均水平,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二)多重举措,提高参合受益度。一是调整补偿方案。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合管发[2015]3号《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卫生局衡卫发[2015]39号《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文件要求,我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为目标,经反复测算,拟定并报请区政府出台了岳新农合委[2015]1号补偿方案,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严格控制乡镇、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自付药品比例,新增重大疾病报销病种,提高基金使用率,使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二是开展二次补偿。根据上年度基金结余情况,对2014年因患特大疾病、困难患者住院22人次进行了二次补偿,共补偿金额61000元,解决了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搞高了参合受益度。三是启动大病保险工作。自12月25日市局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会议后,我办迅速开展了各项安排布置工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截止至29号我办对符合政策的2名重大患者进行了大病保险追补工作,共计补偿12690.6元,下阶段我办将继续对2015年符合政策的160多名住院患者进行追补工作,预计补偿金额高70多万元,大大缓解了患者医疗负担,提高了补偿受益度。 (三)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一是健全基金财务管理机制,确保监管“有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使用管理。根据省、市基金财务管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岳区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基金会计和出纳工作职责,规范了基金报销工作流程,每月定期向市农合办、区财政局、区卫生局汇报和公布基金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和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制度监督,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二是强化医疗机构监管,确保监管“有力”。一是加强日常审核工作管理。审核科每月对医疗机构已结算的农合资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住院指征住院、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进行排查,结算时对不合理的费用进行拒付,1-12月我办共拒付违规金额达7460元。二是全面实施网络监审制。充分利用新农合信息平台,对新农合住院病人实行网络信息平台报告和网上监审。三是认真开展现场巡查制。我办稽查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现场督查指导,控制自费药品占比例、控制辅助检查项目,有效地减少了不符合指征住院、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材、不合理收费的“五个不合理”现象。 (四)创新方法,促进新农合制度平衡高效运行。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提升农合基金使用效率,提高参合人员补偿水平,确保农合机制长久性,我办积极探索、创新方法,对意外伤害查勘补偿业务支付方式进行改革,由区财政通过政府采购将该业务打包委托商业保险承办。根据岳新农合委[2013]2号文件规定,我办今年意外伤害查勘补偿业务继续委托中国人寿衡山支公司承办,截止至12月底共计发生意外伤害住院赔案353起(意外事故发生概率1%),赔付意外住院案件277起,赔付金额共计76.3万元;12月已报案未结案10起,预计赔付金额约4.5万元;通过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及柜面现场拒付案件76起,拒赔案件总医疗费用金额约32.5万元,拒付率达21.53%。通过这项委托业务的经办,有效促进了新农合工作开展,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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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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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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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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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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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刘慧 联系电话:5665088 报送日期:2016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