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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2011年冬季征兵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7 10:45:32 作者: 来源:南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的对象为年满18岁至21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的可放宽至17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3岁,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4岁。
    学历要求:非农户口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农业户口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二、征兵报名方式
    区人武部军事科设征兵报名站(联系电话:0734—8489690),各乡镇(街道)武装部设报名点,村(社区)设联络站,受理征兵报名、咨询业务。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1月6日结束。
   
四、优抚奖励政策
    (一)新优抚标准。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从2012年起大幅提升义务兵士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1.2万—1.5万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0.45—0.6万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一次性给予1万元经济奖励。
    (二)加大了大学生征集力度。今年,国防部明确把在校大学生列为征集对象,并出台了退伍复学后免除学费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入伍享受城镇义务兵同等优抚待遇和安置政策。总政治部也出台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大幅度提高了大学生士兵提干比例。
    (三)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力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时,分别安排15%的比例用于安排退役士兵,重点招录如下四类退役士兵。①服役12年以上转业士官;②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士兵;③因战因公5-8级伤残退役士兵;④烈士子女及其他服役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后参加公务员考录时,笔试总分加10分。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都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两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农村籍退伍义务兵鼓励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南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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