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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31 08:38:12 作者: 来源:交通警察大队

中共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22年1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交警大队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交警大队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提升公安交管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听取巡视汇报的讲话精神,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交警大队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4个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2022年首要政治工作任务。成立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整改工作具体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对标对表《立行立改问题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要求,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截至2022年3月30日,已全部完成了巡察组反馈3个方面24个问题整改任务。

二、落实整改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政治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完善《交警大队党支部2022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交警大队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强化制度执行。深化理论学习,强力推进政治学习走深走实见成效,严格落实区委组织部、分局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及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严格“三会一课”要求,突出重点学习内容,创新组织形式,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平台、“干部在线教育”等各类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自学活动,提高党员学习兴趣及自觉性。

整改结果:完成

2、政治敏锐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敏锐性,深入推进政治建警,全面强化从严管党治警。①深化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就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两次专题学习讨论和深入剖析,组织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大队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检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切实落实整改。②制定下发《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公安交管业务办理、执法办案中存在廉政风险进行排查,风险定等级,并就日常工作如何防范化解风险点工作具体措施予以明确,规范权力运行,以制度管人管事。③加强日常警务勤务督查,及时发现日常工作纪律作风及执勤执法工作问题,严格考核扣分兑现,今年已开展警务督察4次,下发通报四期。

整改结果:完成

3、看齐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①1月14日,开展全体民警关于康志雄案警示教育大会,并要求全体民警写出康志雄案反思剖析材料,以案为鉴,吸取教训。②加强民辅警队伍日常工作管理的同时,强化工作8小时外管理,大队新制定《交警大队民辅警8小时外管理工作规定》,构筑单位、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管理模式,规定民辅警不得参加各种赌博、吸毒、违规饮酒,不得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班子成员、所队长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民辅警谈心谈话,充分了解民辅警8小时以外生活、交友等情况,进行提醒提示,确保队伍稳定发展。

整改结果:完成

4、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①大队要求事故中队制定出台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及大队出台《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以制度形式要求每警必录,由事故中队负责人符为贤监督122事故出警信息每天录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的情况,122接处警登记本信息、122接报警电话、12123APP录入信息相对应进行核查,由大队教导员尹欣负责对录入的接处警信息审核把关。2022年1-3月,事故中队共计录入接处警信息458条。②根据交警支队要求,2022年执法记录仪逢事故出警必开,每起事故录入必须要有执法记录仪视频相匹配,目前事故中队执法记录仪的视频与事故匹配率达到了100%。③大队法制每月通报民警执法、辅警执勤配戴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情况,要求所有执勤执法全程录制佐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执法办案水平。

整改结果:完成

5、规范执法和防范风险意识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下发《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廉政风险工作存在问题清单及交通违法查处及处理工作廉政风险工作存在问题清单,并对如何化解防范具体措施予以明确,加强风险源头预防与提醒,要求各办案单位民警学习并按制度严格落实到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为强化制度执行力与日常监管督查工作。②大队分管法制领导牵头,大队领导及法制专干不定期开展执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开展立行立改,今年已开展专项督查一次,对各所队工作情况下发督查通报一期。③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平台的交通事故录入监管,切实做到应录尽录,确保每一起交通事故都纳入监管。2022年1-3月份,录入交通管理平台的一般程序交通事故6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388起,通过处警民辅警录入、内勤比对、所队负责人检查、大队教导员抽查等多方监管确认的方式,实现交通事故100%录入平台。

整改结果:完成

6、执法办案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办案执法工作制度,大队主管法制领导牵头,法制专干参与组织,及时传达上级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文件精神与法律更新,规范执法办案工作要求等,邀请上级公安机关法制专家、办案能手授课,抓实执法办案工作能力建设,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教育引导民警树牢依法依程序办案意识,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履职能力。

整改结果:完成

7、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未形成闭环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闭环监管,全面强化案件监管,制定出台《事故中队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制作讨论记录,重大案件需报分管领导、大队主要领导参加。每月邀请大队法制或分局法制人员抽检案卷,督查整改。②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完善制定并下发《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务(警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除日常勤务中队正常使用车辆外,外出南岳辖区一律实行派车单用车,严格大队领导审批派车,对车辆驾驶人违章操作作出处理规定,因违反驾驶操作规程或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造成车辆损坏的,除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足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不足部分,视情节大队班子会议研究予以纪律处分或经济赔偿处理;对公务用车维修实行派修审批,防范公务用车车辆修理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8、履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①大队主要领导向分局党委报告,并得到区委、政府及分局党委支持,已优化调整大队领导班子,进一步合理调整班子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分工合作,重要工作部署均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分管领导牵头落实,顾全大局发展理念。②针对制度问题,大队班子集体研究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交警大队各所队工作经费支付管理规定》、《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财务管理制度》、《南岳交警大队“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财务开支管理细化,明确领导审批程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班子会研究,大队长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征求意见,该上报上级部门的严格程序报告,采购事项严格领导审批或上班子会研究,需办理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规定办理,需发改立项、招投标、财政评审工程采购严格呈报有关部门审批,明确工作要求及具体人员责任。③大队积极支持民辅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相关保障支持到位。辅警招聘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同分局政工配合协调,确保政审把关,同时每年组织辅警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3次,2022年3月已开展第一次全体辅警集中学习培训,提高辅助人员综合素质,并完善制定下发《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辅警管理、考核办法》,对辅警队伍进一步加强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①工作作风不过硬。②交警大队“十四五”规划制定未开展调研,征求民意。③违章治理措施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下发了《2022年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警务评议考核办法》。以警务评议制度为抓手,对交通事故、车驾管业务办理、民辅警日常执勤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样本整改情况及考核结果明确奖惩与追责处理。②3月15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召开“十四五”规划暨交通管理工作征求民意座谈会,听取对大队“十四五”规划和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民意,以便完善规划制定科学性和可操作性。③加大对岳云路、金沙路、祝融北路、鑫盛路、衡山路等重点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管理整治工作,大队3月29日出具《关于设置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严管街)的报告》及岳云路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工作方案,已呈报区领导审核,启动前期交通设施完善相关工作,拟增设禁停标牌、施划道路交通标线,建设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优化上述道路交通秩序。

整改结果:完成

10、公款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医保金。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已完成民警医保个人缴纳资金上交大队财务,修改完善《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由财务按照财政规定执行,涉及个人缴纳医保、住房公积金、党费、工会费等按规定及期限统一扣缴,不得挪用公用经费缴纳,对涉及民辅警个人交纳费用按期按标准及时扣缴,2022年开始按季度扣除个人缴纳医保,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要求及责任。

整改结果:完成

11、重大安保活动开支存在超标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立行立改,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务接待工作规定》,明确工作用餐,不得超标,严禁大吃大喝,接待工作餐应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海鲜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在今后公务接待或工作餐中严格逐级工作审批与执行标准,并要求报账审核把关。

整改结果:完成

12、未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立行立改,针对2021年1月13号凭证付2020年城区中队执勤饮用水费9695.92元,没有具体的挂账清单,只有购物销售单,不能真实反映城区中队执勤用水情况,大队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城区中队执勤饮用水开支属实,但相关报账凭据缺失,据此,大队进一步修改完善《交警大队各所队工作经费支付管理规定》制度,明确各所队规范报账必须具备原始凭证附件及票据,经办人、所队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审核签字才能报账。明确原则上按季度报账,不跨年度报账等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13、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关于支付结算的相关规定,未按照“谁的钱就进谁的账”的原则进行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①因年底财政关账,故不能在财务系统批量划账,但此笔账关系职工年底工资福利,所以是在银行柜员机上进行人工操作,转给各所队相关负责人,再由各所队负责人进行发放。②4张发票报账全部支付旷建,经大队调查,财务人员工作不严谨,在完善大队机关值班室采购办公用品上,办公室指派财务阳南平负责,而阳南平又委托大队水电维护人员旷建办理,4笔账虽开具发票和附件,但财务支付未执行“谁的钱进谁的账”打卡支付。大队完善修改《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账支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规定及财政支付管理工作要求,做到规范、清晰,准确无误。③采购反光背心问题为采购方与付款方公司错误,经大队核查,综合中队采购办理人、财务人员工作不严谨,报账审核把关不严,但两个公司都有同类货物供应,且当时与两家公司都有购买装备,所以财务人员在没有细看的情况下,把本应付给长沙旭昇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的款项付给了长沙台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因单位属财政零余额账户,退款形成困难,故要求2家公司沟通协调处理该笔款项,大队原采购执勤装备都依法依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事项,在财务制度中已明确,经办人、所队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今后报账严格审核把关,不得出现类似错误。付警用摩托车购置附加税55035.86元,因大队未办理公务卡,综合中队安排财务阳南平办理,由阳南平个人打账垫付支付,再报账偿还。要求阳南平写出情况说明,并要求今后办理公务付款,要及时报备综合中队及分管领导同意,并写出说明、盖公章签署意见。④车管所报账集中支付给车管所民警祝金国,同样是财务人员阳南平工作不严谨,报账打账给祝金国,又委托祝金国支付各供应商,大队领导给予严厉批评并给予提醒谈话,并要求今后严格财务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票据法规定执行报账支付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14、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手续不齐涉及2项采购问题,大队调查核实,迎省运会道路标线整改施工是在区主要领导现场调研,要求限时完成,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大队迅速安排施工,导致先施工,后期完善手续,通过财评验收结算,工作人员存在工作不严谨,相关手续材料没签字。2018年8月10日采购事项也是存在工作人员工作不严谨,没有及时与财政评审对接及时做好验收工作,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完备审核资料。大队领导给予综合中队经办人林栩批评教育并提醒谈话,在完善修改大队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办公采购严格程序办理,必须先审批,后执行,手续必须完备,程序要规范合法,能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的一律通过平台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

15、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形成坏账。

整改落实情况:为落实区委巡察整改问题意见,大队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会议研究同意据实核销该笔历史遗留坏账,责令财务提供最早坏账财务报表、巡察反馈整改清单,专题报告分管区领导及财政局长签批,目前,待财政局相关股室商确处理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6、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大队制定完善《交警大队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交警大队党支部2022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全面核查一本通记录本,支部书记每月定期对党建一本通进行检查,常态化督促落实规范党建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认真严谨记录党建各项活动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对党组织的活动全程纪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整改结果:完成

17、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制度化,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立改立改,制定完善《交警大队党支部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交警大队党支部2022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要求今后所有党组织的活动及党内政治生活要对标对表上级文件精神和程序要求扎实开展、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落到实处,要求全体党员参加活动时现场做好笔记。

整改结果:完成

18、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立行立改,对党建台账资料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完善缺项的台账资料,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党建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认真严谨按照要求对党组织的活动全程纪实。严格履行会议签到,规范了“党建一本通”记录,支部书记对今年以来党建一本通记录和活动开展情况逐一进行对照检查。

整改结果:完成

19、党员外出学习活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立行立改,班子会议明确党建活动开展严格规范按程序报告审批,并要求党建活动要制定专项具体方案,按照具体工作方案实施,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支部未开展外出学习党建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20、干部交流缺乏制度化,重点岗位交流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向区委、分局党委工作汇报,争取支持,推动大队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2022年1月份,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借调大庙派出所干警符为贤任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

整改结果:完成

21、干部队伍梯次不合理,年龄结构偏大,缺乏活力。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向区委、政府、区委组织部门及分局党委工作汇报,争取支持,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层次,增加人员编制,招录新民警,逐步解决干部队伍梯次不合理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22、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狠抓队伍管理为根本,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持续抓好队伍顽瘴痼疾整治,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防止队伍发生有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事件,确保队伍安全稳定。大队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会议决定要强化警示教育,迅速开展“以案促改”自查反思活动。1月14日,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通报康志雄“双开”决定,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并要求全体民警就康志雄案进行反思,撰写反思剖析材料。1月16日,再次召开全体民警会,传达市公安局关于王成良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和问题清单,通报廖炎秋、周法清案《问题清单》和《剖析报告》,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2月18日,大队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着力查摆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切实抓好会后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立行立改,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大队制定《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工作实际产生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完善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找分管所队、民警交心谈心,广泛听取工作意见,解决工作中、生活中有关问题,督促整改,强化队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努力提升队伍风险隐患管控能力。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结果:完成

24、纪法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毫不动摇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坚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区纪委下发有关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廖炎秋、王成良、周法清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纪通[2022]4号、《中共南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岳纪通[2022]5号、中共南岳区纪委关于转发《中共衡阳市纪委通报<关于3起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突出问题和115个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突出问题的通报>》的通知岳纪通[2022]6号,集中观看铁纪强警警示教育片,区纪委制作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班子成员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进行警示提醒,教育引导广大民辅警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纪律意识,打牢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红线底线的思想基础,确保队伍绝对安全稳定。

整改结果:完成

三、深化延伸,推进巡察成果转化。

交警大队党支部将在抓好落实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检视反思、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增强发现差距不足和整治队伍顽瘴痼疾的能力,做到把突出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前,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队伍教育管理和公安交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4-5668098。

 

 

中共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支部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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