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全省统一规定缴费基数12%的8年补贴或10年补贴,2024年第一批共有56人需社保补贴共计230234.40元,现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86588。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
附件:2024年第一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
南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