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于2024年11月开展南岳区稳岗返还工作,经失业保险核三系统的信息大数据比对,拟给予衡阳南岳秀岳索道运输有限公司、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18家参保单位实施稳岗返还,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稳岗返还单位有异议,请向南岳区就业服务中心(南岳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3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34-5662366
南岳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