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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岳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1 16:43:10 作者: 来源:南岳区环境卫生所

为加强本餐厨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政府印发了《南岳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制定《办法》是加强我餐厨垃圾管理的需要。近年来,我区旅游、餐饮业持续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餐厨垃圾管理规范的不完善,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现象仍时有发生。2011年,衡阳市政府印发《衡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衡政发【2011】4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各县(市)、南岳区餐厨垃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2018年,南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认为:实行餐厨垃圾集中处置,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消除餐厨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也有利于垃圾资源化利用。出台《办法》,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制度具有必要性。

(二)制定《办法》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由于餐厨垃圾具有易腐烂、含有机质等特点,容易产生不良气味,滋生蚊虫,任意丢弃无疑会对市容市貌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若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将会带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因此,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加强流向监控、形成闭环管理,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制定《办法》是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需要。随着《南岳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实施,有必要出台配套文件加以引导。由于“厨余垃圾”这一概念涉及居民和非居民两类产生源,而居民产生源有着分布广、产量少、回收率低和管理难度大等情况,一时间难以建立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最终决定将油脂率高、产量多、回收率高、危害性更大,国内管理经验成熟的非居民厨余垃圾部分,即餐厨垃圾,优先进行统一管理。

二、制定的依据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衡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办法》拟定。

三、文件主要内容

《南岳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七部分内容,二十七条:一是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依据、原则、目标。二是明确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使用范围。三是工作职责,明确了12个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四是餐厨垃圾管理的原则,明确了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五是明确餐厨收运处置单位应取得许可证。六是明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尽义务。七是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应尽义务。八是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过程中,明令禁止行为。九是明确对收运处置单位监督机制、办法。十是相关罚则。十一是附则,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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