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镇发[2017]16号
关于印发《南岳镇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
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南岳镇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岳镇委员会
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发:各村(社区)
南岳镇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
认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为主要内容的低保清理核查。根据省、市、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自7月1日起,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停发低保金,待重新认定完成后,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新标准补发低保金。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重新申报审批、确定保障金额。重点清理“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
“拆户保”是指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将老人单列出来享受低保的;有抚养能力的父母将未成年子女单列出来享受低保的;将患有疾病的人员单列出来享受低保的;将非困难重度残疾人单列出来享受低保的等。
“违规保”是指未经核查,整体纳入农村低保的特殊群体,或不符合条件但家庭生活有一定困难的,主要包括:涉军群体、失地农民、征地拆迁户等。
2、对现有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复核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生活困难而纳入的;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的。
3、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
二、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市政府决定2017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我镇农村低保的现行标准为4320元/年,从7月份起低保标准调整为360、300、260元/人/月。
三、认定程序
重新认定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和乡镇的核查必须于6月15日以前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5月26日-6月3日)
由联点党政成员、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组成调查组,逐一入户调查,核实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如:实际生活状况、家庭成员状况、家庭财产状况、收支情况、致贫原因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等。同时,通过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核实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村(社区)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形成详细的会议记录,参评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并公示。
(二)资料填报(6月4日—6月10日)
通过民主评议的对象填写《南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表》、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授权核对书。
(三)乡镇审核(6月11日—6月15日)
镇民政办对村(社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将申报审批资料上报区民政局。
(四)总结完善(6月23日—6月30日)
总结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清理认定工作完成情况,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好上级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清理整顿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此次清理整顿负具体责任。镇里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统筹协调。各村(社区)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组 长:谭庆年
副组长:旷光辉 旷泽坤(常务)
成 员:易铁长 于乐胜 李君焱 王国平 郭铁梅
蹇卓轩 符院平 杨治平 旷文峰 张友军
(二)加强政策宣传。将采用张贴海报和给低保户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宣传政策,让社会各界群众理解清理核查的目的和意义,支持清理核查工作。
(三)严格对象认定。各村(社区)要增强做好清理核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行,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严把入户核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重点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
(四)做好信访维稳。此次核查工作涉及人多、面广、矛盾多,各村(社区)既要积极开展工作,又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认真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对象,根据其具体情况优先考虑纳入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范畴。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对因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领导以及农村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报请镇人民政府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