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肖 勇(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分管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政工人事、综合治理、工会群团、社区矫正工作股、基层法治建设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治建设、司法所及联点村工作。
谭 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及财务、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湖南南岳律师事务所、衡阳市南岳区南岳法律服务所、衡阳市民和司法鉴定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