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肖 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治建设、综合治理、工会群团、财务、社区矫正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司法所及联点村工作。
陈 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除财务外)、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湖南南岳律师事务所、衡阳市南岳区南岳法律服务所、衡阳市民和司法鉴定所)工作。
陈风驰(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分管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政工人事、基层法治建设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