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机构名称: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
负责人:邓朝晖
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广济路9号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邮编:421900
电话:0734-5662468 传真:0734-5668470
邮箱:2463789671qq.com
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岳区委南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岳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发〔2015〕4号)和《中共南岳区委南岳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岳发〔2015〕5号)的精神,设立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既是衡阳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又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的职能
1.对被判处管制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2.南岳区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增加的职责
1。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全区网吧管理,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部署全区公安警务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加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区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区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区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对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人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区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指导全区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公安装各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网吧管理,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二十一)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二)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
(二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四)负责完成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布置的改革任务。
(二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公安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加挂南岳区人民政府反恐怖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南岳公安分局办公室牌子)
指挥中心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主任1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负责收集、分析、综合、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文件、会议报告的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督办、统计、保密、史志、文电收发和文印工作;负责110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对区内具有110职能的单位派警调遣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安档案的分类、立卷、归档及指导局属单位档案工作;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经费、其他专项拨款和警服、装各的申报、购买、分配及管理;负责全局财务、车辆、装备、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分发;负责局机关的卫生、安全、保卫、绿化等后勤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主任1名(由纪委书记兼任)。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承办、协办党员违纪案件和民警违反政纪、警纪案件的检查、审理工作;负责受理民警申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群团及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三)政工室
政工室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主任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警衔日常管理及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辅警招录与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
(四)法制大队
法制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局公安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件的理赔;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审核把关、预审工作;全局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核、复议、听证、应诉工作;负责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撤销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法律文书的办理;负责公安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大队长导员1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政治保卫及其维护稳定工作。掌握全区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搜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提出相关对策;负责物建和使用秘密力量控制区内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内安全的重点部门、复杂场所和重点人员;负责侦破和协助侦破区内发生的各类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负责研究、指导派出所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研究、规划派出所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负责搜集国内安全保卫工作需要的物证样本和资料,协助上级国安部门开展专案侦查和查证;负责全区营业性计算机的管理、监控工作,组织并侦破网络犯罪案件;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国安部门交办的案件和其它有关事项。
(六)刑事侦查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指导和参与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区内重特大案件的侦破以及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负责案件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法医鉴定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恐怖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察处置工作;负责管理分局刑事技术工作;负责指导和侦破区内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控制掌握辖区毒情动态和吸毒人员状况,协助上级缉毒部门和邻近县(市)区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指导、协助派出所建立“三控一帮”毒情监控体系。
(七)交通警察大队
交通警察大队机构级别为正科级,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队长4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道路交通指挥、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事故(案件)的调处及侦查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巡逻,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负责交通警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
(八)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治安管理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指导和管理全区社会治安工作,负责处理并组织指挥派出所查处跨辖区的重大治安案件、纠纷械斗;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紧急治安案件、重大治安管理案件的查处;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管理全区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负责管理全区范围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景区及南岳社会面的控制,制止和处置流氓滋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哄抢国家和私人财产、破坏交通、爆炸和冲闯、占据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打击街头犯罪,查处黄、赌、毒案件;负责管理全区的特种行业;负责重要领导来岳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对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涉税案件的侦破以及税务部门的护税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经侦部门侦破跨地域涉税案件;负责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法宣传;负责侦破各种经济犯罪案件。
(十)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大队长l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区户政管理及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承办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负责征兵、招飞及其他政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涉外旅游宾馆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处罚违反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的行为;负责区内赴外国、港、澳、台定居、旅行审批的呈报;指导、协调涉外案(事)件的处置和查处、受理法定的不准出(入)境人员;协助、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对境内外人员相关管理。
(十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级别为副科级,设大队长l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十二)禁毒大队
禁毒大队级别为副科级,设大队长l名,教导员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缉毒破案、查处吸毒行为、铲除非法种植毒品源植物以及其他禁毒执法工作;负责禁毒基础工作,负责禁毒情报、信息化建设;负责建立禁毒执法档案和涉毒场所、单位档案;负责禁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防范工作,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协助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理;协助区禁毒工作社会化办公室参与禁毒宣传教育、社区禁毒工作和其他社会性禁毒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行政审批服务股级别为正股级,设股长1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包括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区编办、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按有关章程设置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南岳公安分局行政编制135名(含交警大队20名,原有其他编制暂予保留)。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政工室主任1名。
四、其他事项
(一)直属机构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南岳公安分局下设2个直属机构,其级别均为副科级。
1.南岳看守所
设所长1名,教导员l名。
其主要职责为:依法对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看管,防止其脱逃、自杀、行凶、暴狱和其他破坏活动;负责对羁押看管对象进行政篥、法制和形势、前途教育,促其思想转化,消除顾虑,认罪服法,保障侦查、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羁押看管对象的生活和卫生。
2.南岳拘留所
设所长1名,教导员l名。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对被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员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负责被置留人员的管教工作,防止被留置人员和被拘留人员逃跑、行凶、哄闹和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负责被拘留、留置人员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
(二)派出机构
根据公安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南岳公安分局设立大庙派出所、南岳派出所、半山亭派出所三个派出机构,其中大庙派出所,机构级别为正科级,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3名;南岳派出所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半山亭派出所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
1.大庙派出所
管辖范围为祝融街道辖区及南岳大庙。
2.南岳派出所
管辖范围为南岳镇辖区。
3.半山亭派出所
管辖范围为中心景区及寿岳乡辖区。
三个派出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辖区治安管理及110接处警工作,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负责辖区人口管理和情报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指导工作,负责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控指导工作;负责辖区的消防管理工作;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一般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案件;负责保护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三)撤销加挂在刑事侦查大队上的南岳区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南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南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