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街道 > 南岳镇 > 机构信息 > 机构简介
乡镇、街道
机构简介 返回首页
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胡银泉

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万福路287号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邮编:421000

电话:0734-5665179  传真:0734-5665179


中共南岳区南岳镇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二)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党的后备力量培养,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群共建。

(三)统筹区域发展。科学制定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实施公共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管理,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自然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组织公共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等多种形式,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优生优育,保持人口适度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拥军优抚、低保、扶贫、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保证粮食直补、农资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七)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主要职责,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河长制、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禁毒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养犬的管理,捕杀狂犬、野犬。

(六)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群众团体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机构编制方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另行明确。

(二)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四)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镇政府及区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负责全镇重点项目相关事务性工作。

南岳镇机关行政编制38名(含财政所行政编制10名)。设领导职数11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为镇长),党委委员6名(人大主席1名,政协联络工委主任、宣统委员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副镇长1名,武装部长、政法委员1名),副镇长1名,人大副主席1名。

南岳镇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名,其中: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18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政务服务中心8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