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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岳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

机构名称: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胡银泉

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万福路287号 

办公时间:(秋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邮编:421000

电话:0734-5665179  传真:0734-5665179


中共南岳区南岳镇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促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二)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党的后备力量培养,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群共建。

(三)统筹区域发展。科学制定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实施公共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管理,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自然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组织公共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等多种形式,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优生优育,保持人口适度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拥军优抚、低保、扶贫、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保证粮食直补、农资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七)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2421、《中共南岳区委办公室南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岳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办〔20248精神,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岳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和重要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管理、接待服务、信息综合、统计、督查考核、财务管理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政协、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和两新党建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制定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任务。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统筹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督促落实以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老干等工作。

(三)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改、商贸流通、协税护税、金融风险防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负责市、区关于辖区发展重大建设规划的落实,负责编制实施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农村住房建设相关职责。负责地质灾害勘害防治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法治、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构建辖区网格化综合治理管理体系。负责基层综治中心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抗震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环境整治工作。

二、关于事业单位调整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移民、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多种经营、动植物防疫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镇政府及区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民政、助残、社会保障、科技、教育、体育、公路、交通、卫生健康、征地拆迁等社会事务服务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负责行使区人民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承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区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工作,协同配合区级专业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

三、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南岳镇机关行政编制为36含财政所行政编制84个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共43名,其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4名,设主任1正股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名,设主任1正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7名,设站长1正股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2名,设大队长1副科级),副大队长2正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