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按照《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13〕29号)规定,根据区财政局
《关于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岳财字【2022】55号通知要求,乡财政所对2022年截止目前已经实施完成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我评价。同时报区财政局监督股对我乡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开。
附件如下:
红旗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自评表
红旗村游步道建设绩效自评表
红旗水圳提质改造绩效自评表
红旗茶场提质改造绩效自评表
船山村公路建设绩效自评表
龙凤村乡村车间绩效自评表
龙池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自评表
龙池村公路建设绩效自评表
龙池村最美山村绩效自评表
寿岳乡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自评表
寿岳乡公益性岗位绩效自评表
寿岳乡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绩效自评表
寿岳乡安全饮水绩效自评表
寿岳乡黄精种植绩效自评表
寿岳文化品牌绩效自评表
寿岳茶产业有机提质改造绩效自评表
红旗村乡村车间绩效自评表